买书看电影给补贴 成都明年试点
1分等值1元 每人最高返还200分
从明年一季度起,成都市民买书、看电影,有望获得积分返还用于再消费了!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成都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2017—2020年)》日前印发。《方案》明确,成都常住居民到试点文化场所进行文化消费时,将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用“先消费、后补贴”的方式开展消费补贴。图书、电影、演艺、文博景区四种消费业态将率先试点。
预计明年试点文化消费积分
记者从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2016年成都市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为使《方案》落地,成都将制定《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实施管理细则》,预计于明年一季度展开试点。届时,成都常住居民到试点文化场所进行文化消费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并通过认证,即可按一定比例获得文化消费补贴积分返还,1个积分等值于1元人民币。
积分将在交易完成后,自动即时打入消费者的积分通APP客户端账户,消费者用提供的手机号注册后,可以直接在积分通APP内的文化消费试点企业和项目再次消费,所返积分可以直接抵用消费金额,并再次获得文化消费积分补贴进行消费,以此循环,直到上限。参与文化消费积分补贴项目的消费者,活动期间在试点企业和项目消费后,均可按消费金额的15%至20%获得积分返还至其“积分通APP”账户内;每个消费者每年获得补贴上限为200分。
试点期间将重点选取“图书、电影、演艺、文博景区”4种成都市民文化产品(服务)的消费支出水平较高的消费业态,从4种消费业态中各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参加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活动,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覆盖成都市城乡区域内人文景观、影院剧场、书城书店、旅游景区、体育场所等十多个领域。
搭建成都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库
根据该《方案》,成都市将搭建文化消费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建设成都文化消费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成都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库,实现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
成都市还将持续举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成都创意设计周、中国网络视听大会、“蓉城之秋”成都国际音乐季、“成都文化四季风”、成都室外音乐会、“乐动蓉城”月末音乐会、成都国际熊猫灯会、成都大庙会、诗圣文化节、金沙太阳节等大型品牌文化节会活动。按照节会活动主题和举办时段,集中打包节会,形成文化消费活动季,充分释放市民文化消费潜能。
据悉,目前,成都市正在积极推进成都中心、城市音乐厅、成都大剧院、杜甫千诗碑、成都川剧艺术中心三期、成都文化馆新馆、成都文物中心库房与遗产保护中心、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等重要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大型文化消费设施建设。
成都还将加强文化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数字创意、电子竞技、网络娱乐、数字阅读等新兴文化消费业态。加强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型数字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动漫、网络出版等视听文化内容消费,打造现代文化消费体系。在营造良好文化消费环境方面,成都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依法保护创作者权益,维护文化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将达4000元
此外,《方案》还指出,到2018年底,全市文化消费增速达到10%以上,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3000元,处于西部领先水平。到2019年底,全市文化消费增速达到13%以上,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3500元,处于全国比较领先水平,基本形成具有成都特色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到2020年底,全市文化消费增速达到15%以上,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4000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成都晚报记者 汪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