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孕妇产检HIV阳性未获告知 医院受调查

2017-03-28  A+ A-
  新华社成都3月2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杨迪)四川省宜宾市市民曾某今年2月生下女儿后,却被告知自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孩子也被诊断为先天性梅毒、HIV暴露。但是,在长达数月的孕检过程中,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明知曾某HIV呈阳性却未告知、实施干预。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开展调查后认为,市妇幼保健院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工作的要求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医务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已对该院班子成员和责任人开展调查。宜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也已立案。

  宜宾市卫计委27日晚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接到曾某家人的投诉后,市卫计委组成调查组于3月21日上午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调查,调阅了原始记录,查看了相关制度,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经查:曾某去年怀孕后,在市妇幼保健院对其进行孕产妇建卡管理。7月5日,曾某至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早期检查,首诊医生、妇产科刘某按相关规定,要求曾某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相关检测。7月6日,检验结果显示曾某梅毒抗体检测阳性,HIV初筛阳性,医院检验科根据制度将结果反馈刘某,要求曾某返回进行复检。刘某拨打曾某的预留电话,但无法联系到本人。

  此后,曾某在市妇幼保健院先后进行了数次孕期相关检查,历经4名医师检查,均未对首次检验结果进行核实和追踪。直至今年2月20日入院,在术前检查时才再次发现曾某梅毒抗体检测阳性,HIV初筛阳性。

  3月2日,曾某被宜宾市疾控中心确诊为HIV阳性并送达本人。目前新生儿正在市一医院新生儿科接受治疗,诊断为先天性梅毒,HIV暴露。

  宜宾市卫计委调查认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对省、市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要求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妇产科门诊医务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工作不细致,导致没有实施干预措施;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导致没有将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妊娠管理;同时,还存在管理细节不完善、内部投诉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宜宾市卫计委表示,已对市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宜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已对涉案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立案,正依照相关法律按程序进行调查;同时,已组织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