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在押人员送医死亡 家属指尸检报告答非所问

2017-03-28  A+ A-

射洪县看守所。 澎湃新闻记者胥辉图

原标题:四川一在押人员送医死亡,家属指尸检报告未解释外伤是否诱因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陈伟“病重”送医后死亡,头上有伤,其前妻称要求尸检遭当地公安和检察院“踢皮球”。2016年12月21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此事,之后射洪县公安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陈伟进行了尸检。

3月26日,陈伟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司法鉴机构出具的尸检报告认为,陈伟的死亡原因是动脉瘤破裂导致颅内感染,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但他们认为,警方并未向鉴定机构提出他们要求鉴定的内容,即陈伟头部外伤是否脑瘤诱因的问题,鉴定结论“答非所问”。

陈伟案代理律师李爱明认为,陈伟身上发现外伤是事实,家属有理由要求对外伤是否是“动脉瘤破裂”的诱因作出解释,家属提出要求后,警方应就这些问题进行排查,用证据支持或否定家属的疑问。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陈伟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告人。2016年11月12日,射洪县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该案后,在射洪县看守所等待判决的陈伟突然“病重”,送医15天后死亡。遂宁市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陈伟死于颅内动脉瘤。

而医院病历同时显示,陈伟头部有一处外伤,系头“左顶部皮肤挫伤”。家属怀疑该伤系外力所致,对死因提出质疑,要求尸检。

要求尸检的过程则经历了一番波折:射洪县检察院表示,陈伟系正常死亡,应由看守所进行死因鉴定;而看守所上级主管单位——射洪县公安局又称,家属对死因有异议,应由检察院负责调查,公安局应回避。射洪县政法委则建议家属自己找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尸检。

2016年12月21日,澎湃新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之后,射洪县公安局委托了上海一家司法鉴定所对陈伟尸检。

近日,陈伟的家属收到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尸检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陈伟“符合高血压病的基础上,因大脑前交通动脉瘤破裂致脑出血引中枢神经功能障碍,并继发坠积性肺炎、颅内感染等终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这与之前警方和医院“陈伟死于脑动脉瘤”的说法一致。

但陈伟的家属称,射洪县公安局只对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尸体解剖,死因鉴定” 两项鉴定内容,这并不能解释他们此前要求查明的陈伟头部外伤成因,是否受到外力打击,以及外伤和外力打击是否是动脉瘤破裂诱因等问题。因此,他们对此结论不予认可。

李爱明律师表示,陈伟在看守所送医之后死亡这是事实,身上发现外伤也是事实。家属提出的要求,警方应当就这些问题进行排查,用证据支持或否定家属的疑问。但无论警方还是鉴定机构,都直接回避了这个问题。

3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射洪县公安局负责陈伟尸检事宜的民警,该民警未对陈伟家属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称电话上说不清楚,要求记者“看鉴定报告就行了”。 2017年2月8日,射洪县法院作出刑事裁决称,被告人陈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审理过程中,于2016年11月27日死亡。裁定该案终止审理。陈伟的家属认为陈伟无罪,称将对此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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