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持续释放“健康红利”频频为各族患者就医“减负”

2019-12-04  A+ A-
  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4日电(记者潘莹)继此前推出慢性病“长处方”、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等便民利民举措之后,新疆又出台多项规定为广大患者“减负”。

  在3日举行的新疆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介绍了近期为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出的新举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冯东说,为减轻肿瘤患者负担,新疆将出台新规,经医生评估病情稳定的肿瘤患者,可在门诊实施放化疗治疗,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为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志华表示,针对特殊慢性病患者开药必须到医院,排队等待时间长、用药不方便的问题,已确定10家协议定点零售药店供应慢性病药品,5家协议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国家谈判药品,同时慢性病药品一次处方用药量按病种适当放宽至2个月的用量。

  此外,针对当地结核病患者就医用药面临的实际困难,新疆将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等10项诊疗项目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结核病患者按“门诊诊疗费用实际报销100%、住院费用实际报销90%”执行,进一步减轻了结核病患者特别是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在健康扶贫方面,新疆深入推进贫困人口救助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张刚强表示,新疆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至32种,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精准保障制度,并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让群众得了大病能够看得起病,并能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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