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奇柯:重庆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01-18  A+ A-

         重庆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聚焦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纠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行为。

重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各级干部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2021年12月1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朱沱派出所民警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重庆市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供图

    2021年12月1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朱沱派出所民警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重庆市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供图

市场经济需要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法治环境下,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规则,保障各类经济活动良性运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规范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督促政府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平等公正、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市场主体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重庆不断强化法规引领,出台了《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等多项政策措施,以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不断增强重庆发展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强化改革创新,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

优化营商环境,要在积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基础上,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充满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制度环境、注入强大动力活力。

在这些方面,重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是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快清理、废止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是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完善手续办理效率、公平市场环境、生产要素获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措施。

三是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渝快办”效能,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办理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强化司法保护,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环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重庆积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持续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及时依法处置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进以“易诉、易审、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智云中心”为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推行并完善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

三是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中小投资者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专业领域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此外,重庆还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加快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灯下黑。

强化为民服务,营造社会风清气正的新型政商环境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

近年来,重庆不断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和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调整等违约毁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全面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

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必须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生存、发展、壮大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重庆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重要程序;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依法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重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各级干部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重庆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聚焦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纠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

文 | 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马奇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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