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又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3-16  A+ A-
       昨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风正巴渝”发布消息,通报我市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大渡口区跳磴镇蜂窝坝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二社社长黄俊峰违规用集体资金送礼问题

  2016年4月,应重庆小南海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的工作要求,跳磴镇政府安排镇征地办、国土所的工作人员配合水泥厂,做好蜂窝坝村采矿爆破安全区内的农房、院林院坝、构附着物清理丈量工作。4月20日工作完成后,黄俊峰与黄敏(中共党员,蜂窝坝村支部委员)用二社集体资金共计3300元购买蜂蜜,作为礼品赠送给相关工作人员。事后,黄俊峰安排黄敏做了假账。2017年1月,跳磴镇党委给予黄俊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敏党内警告处分。

  江津区西城小学副校长江中会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6年6月18日,西城小学副校长江中会在江津举办女儿结婚答谢宴20桌。婚宴当天,有西城小学教师39人通过其他途径知道后前来参加了婚宴,并送礼金1.14万元。调查期间,江中会已将婚礼答谢宴礼金退还了学校教师。2017年1月,江中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区教委写出书面检查。

  綦江区古南街道名山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3月,名山村党总支书记阮前洪组织名山村主任钟知武、计生专干兼出纳王芳、救助专干胡正全、综治专干肖定荣共5名村专职干部到海南旅游,消费共计1.3681万元,其中每人负担1000元,剩余的8681元旅游费用以购买床上用品、村社干部会议生活费、工作便餐等名义由村集体资金处理报销。2016年11月,阮前洪等人将8681元违纪资金交到名山村集体。2016年12月,阮前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璧山区大兴镇茅莱村副主任巫传梅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和孙子满月宴问题

  2016年2月21日,巫传梅操办儿子婚宴46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400元。2016年10月13日,巫传梅操办孙子满月宴36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200元。2016年12月,巫传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梁平区复平乡卫生院原副院长郭祥违规发放绩效考核问题

  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复平乡卫生院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通过召开职工会擅自改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绩效考核方案并予以执行,导致该院3名职工超额领取6491.4元(其中郭祥超额领取5353.4元),6名职工少领取5835元。调查期间,郭祥等3人超额领取的绩效工资予以退还,6名职工少领取的绩效工资予以了补发。2016年12月,梁平区纪委给予郭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都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冉龙清、局长严奉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2月4日,冉龙清组织局机关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到县城某餐馆聚餐,共花费1999元,用单位公款支付。2016年12月,冉龙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用餐费用。严奉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并参加公款吃喝,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陈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重庆晚报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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