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项核查方案》,我市成立了5个现场督察组,于9月至10月,按照分行业、分区县并包片、驻点的原则,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各区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拉网式现场核查。
本次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目标任务总体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四个方面。主要核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明确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37项措施、115个具体问题总体落实情况,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各区县整改细化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落实情况;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整治和巩固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期间交办的1824件环境投诉举报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办理和整改情况;“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数字整改”“文件整改”等督察整改不力问题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严肃责任追究情况;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情况等。
本次核查将着重强化结果运用,对核查发现整改差距较大、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将综合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环境管理监督制约措施。积极宣传一批真整改、实整改、常态整改、长效整改的正面典型;同时对整改不力的负面典型,特别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数字整改”“文件整改”等督察整改不力问题情况,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强力督促加快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核查结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纳入2018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环保考核和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记者 陈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