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司法行政改革95项改革实施意见已启动58项

2018-07-29  A+ A-
  7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市司法局出台《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建成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长效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95条改革实施意见,其中58项任务已经启动实施。

  《意见》的出台,将加快推进我市司法行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

  在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积极探索解决社区矫正用警问题,进一步扩大从事监狱、戒毒工作的民警派驻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

  “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风险越来越大,而社区矫正专业执法力量薄弱,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面临严峻挑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重庆日报记者,为此,从去年以来,我市开展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计选派了41名民警到12个区县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

  “选派民警的参与,改变了社区服刑人员言行举止不端、行为散漫等现象,较好地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该负责人介绍,除了在日常监管中让社区服刑人员更加听管服教外,还特别体现在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训诫效果上,与一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相比,民警进行教育训诫的效果更好。

  据了解,去年7月至今,我市选派民警全面参与了社区矫正各个环节执法工作,共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1904人、宣告909人、解矫1048人;参与奖惩考核社区服刑人1431人次;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8217人次。协助编写了《入矫教育工作流程》《入矫教育管理办法》和《社区服刑行为规范》,协助249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督查检查。

  全面建成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3.0版

  在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要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监狱、社区矫正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全市司法行政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4个平台,打造“一站式”综合平台,全面建成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3.0版。

  据了解,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我市建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全市一号拨入、系统集中部署,市和区县(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布坐席服务,解答法律政策咨询,指引转办司法行政服务事项,受理投诉和建议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我市还建成“12348重庆法网”“重庆掌上12348”,提供集网上服务、管理与监督为一体的线上服务,促进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此前,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已在我市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意见》明确要求,下一步,要巩固和深化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走村入户和利用平台、网络、微信等方式,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度覆盖;通过探索推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组织遴选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乡镇(街道)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6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窗口)10528余个。9196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建立微信群4968个。

  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

  在建成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指出,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员改革,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协调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调整监督案件范围,健全完善监督程序。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该负责人说,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现国家权力配置的平衡与制约以及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检察权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市司法局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去年7月以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251件1108人次,参与其他检务活动750余人次,人均履职次数位居全国前列。(记者 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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