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10名干部因“大面积黑臭水体”问题被问责

2018-07-06  A+ A-
  新华社哈尔滨7月5日电(记者李建平、王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5日发布《关于对昂昂溪区纳污坑塘黑臭水体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针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内存在全国罕见大面积黑臭水体20年无人治理等问题,经齐齐哈尔市委研究决定,对昂昂溪区、市环保局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近日,有媒体对昂昂溪区内全国罕见大面积、高浓度黑臭水体20年无人治理及瞒报等问题进行了曝光。据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调查,昂昂溪区委区政府、市环保局整改不力、监管不严、报告不实,给当地造成极其不良社会影响。昂昂溪区委区政府、市环保局及其相关人员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齐齐哈尔市委研究决定,给予昂昂溪区委书记邸伟记大过政务处分;给予昂昂溪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任广才降级政务处分;分别给予昂昂溪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姜景辉,昂昂溪区住建局局长李大昌,昂昂溪区环保局负责人孙捷撤职政务处分;分别给予市环保局副局长吴连君、昂昂溪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黄国明、昂昂溪区市政管理处主任金富顺、昂昂溪区环保局科员于明记大过政务处分;给予昂昂溪区环保局职工王清华记过政务处分。

  通报指出,此次问题反映出当地部分县区、部门对国家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整改不力,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强,对自身职责定位不准,依法监管能力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环境保护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实,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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