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2月31日电(记者王建)记者从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该省下拨1.76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解决今冬明春期间黑龙江省受灾困难人员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
2018年,黑龙江省多地遭受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致使灾区部分群众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应急期间,黑龙江省多次下拨救灾物资,并下拨应急救助资金1000万元,指导并保障各地转移安置5.67万名受灾群众,保证了应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黑龙江省减灾委员会及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依据《黑龙江省冬春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规程》制订本地救助标准,严格履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入冬以来,黑龙江省加大投入,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确保受灾困难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安全越冬、愉快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