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17-06-26  A+ A-
  新华社哈尔滨6月26日电(记者潘祺)日前,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回头看”的过程中,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并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2007年至2015年,鹤岗市兴安区河东路街道办事处十七社区原主任肖玉春利用对低保人员受理、初审、核查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其丈夫刘某、其弟妹李某申报为低保户,共骗取低保金4.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肖玉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0年至2015年,林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采取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列修车费和修路工程款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财政经费123万元,用于其他支出。林甸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兼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宝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的其他案例分别是,抚远市浓桥镇建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贵宝贪占扶贫专项款物问题;依兰县江湾镇同乐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俊发骗取贪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依安县依龙镇繁荣村党支部书记钮文忱、村会计张桂林虚报套取民政救助专项资金问题;海林市海林镇林山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顾宗林骗取受灾保险理赔款问题。

  黑龙江省纪委表示,将把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基层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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