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种“特色” 让黑土生“金”——十九大报告提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2017-11-17  A+ A-
  新华社哈尔滨11月17日电  题:土地流转种“特色”让黑土生“金”——十九大报告提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新华社记者王建

  眼下正是黑龙江省秋粮销售期,富锦市种粮大户柳军力刚把今年种的1545亩水稻卖完,每亩收益约400元,明年他准备再流转一部分土地,扩大规模。

  柳军力的规模发展信心,来自于他最近阅读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大报告出来之后,我就认真看了,国家对农业越来越重视,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让农民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近些年来,农村年轻人出去打工,还有的陪子女进城读书,劳动力逐渐减少。柳军力的1545亩水田就是从60多户农民那里流转来的。柳军力说,规模连片经营不仅铲除田埂,增加了可种植庄稼的面积,而且还便于大型机械作业和新品种的集中推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发展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重要环节。这两天,黑龙江省孙吴县哈屯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组织社员一起学习十九大报告、商讨明年的种植计划。

  去年哈屯农产品种植合作社作为帮扶单位,入驻省级贫困村孙吴县红旗乡建设村和光明屯,流转了两个村屯的土地,种植了6000亩汉麻。2016年底,56户入社农民分享了合作社的二次分红,加上在合作社的打工收入,现在这两个村屯的人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成功脱贫。

  哈屯农产品种植合作社理事长王跃龙说,今年合作社又种了6000亩汉麻,明年准备把两个村屯剩余的2000亩地也流转过来,实现玉米、大豆、汉麻的科学轮作,争取让村民的收入再上一个台阶。

  “作为合作社理事长,我要带领全体社员,抓住十九大对农业大力支持这个机会,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现代农业,把社员由以前的种植者变成经营者,不仅要种好,还要卖好。”王跃龙说。

  这段时间以来,黑龙江省嫩江县种粮大户王树民也将学习十九大报告作为首要之事。“俺们农民,不仅要种好地,还要学好国家的政策,十九大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那部分,都快背下来了。”王树民说,今年种的1万多亩板蓝根获得丰收,并和吉林的一家企业签订了订单,不愁卖了。“明年在有订单的情况下,还要扩大规模。”

  为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黑龙江省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同江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块大屏幕上滚动着待流转的土地信息,面积、户主、位置、价格一清二楚。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委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黑龙江现代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1359个,比2011年增长143.6%,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总数突破20万个,带动200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1.3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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