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乘轻轨拒不安检还动手 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

2017-03-22  A+ A-
  3月20日,一男子在长春轻轨3号线紫杉路站拒不接受安检,还打伤站务人员,破坏站内设施,经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对其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处罚。

  当日下午5点50分许,一名30多岁男子身背双肩包,手拎5升陈旧矿泉水桶进站欲购票乘车。当班女站长发现该男子携带不明液体进站后,根据《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安检。该男子拒不配合安检,并与女站长发生口角。其他站务人员对该男子进行劝解并拨打了轻铁治安派出所电话报警。在民警电话劝说无果后,该男子情绪异常激动对女站长大打出手,并且不顾阻拦,用脚踢踹售票室的大门,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福祉大路派出所辖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制服。

  轻铁治安派出所调查取证后,查清事实真相。该男子姓杨,长春市人,经过说服教育,杨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杨某作出上述处罚。(赵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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