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红十字会3亿元救助基金为贫困肿瘤患者“兜底”

2017-03-16  A+ A-
  新华社长春3月16日电(记者赵丹丹)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15日为贫困肿瘤患者张某支付治疗费5.9万元,用于其在定点医院进行手术及后续治疗。这是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成立3个多月以来,救助的第222人次的贫困肿瘤患者,该基金已累计支付肿瘤医疗费用640万元。

  75岁的张某家住长春市双阳区,今年2月经医院确诊为胃癌,听到昂贵的医疗费用,老张当场表示不治了。回到家,偶然在电视上看到吉林省红十字会针对贫困肿瘤患者的救助政策,他申请并顺利通过审核,3月10日就被安排住进了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定点医院吉林国文医院。

  入院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权威专家为其制订治疗方案,随后进行了手术。目前老张正在术后恢复阶段。“要是没有国家帮助我就要没命了,现在我自己花不了几个钱也能治病,能多活几年了,国家对咱老百姓好啊!”老张对记者说。

  据吉林省红十字会会长李晋修介绍,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于2016年12月12日成立,资金来源于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共计3亿元人民币,项目实施5年,每年投入6000万元,重点帮扶吉林省因肿瘤疾病致贫、返贫的患者。并成立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管理,开展困难家庭肿瘤患者救助工作。

  据了解,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救助范围包括乳腺癌、肺癌、甲状腺癌等22项肿瘤病,对农村患者,最高可支付扣除农合报销、大病救助、低保救助后全部个人承担部分;对城镇中享受居民、职工医保的肿瘤患者,支付扣除医保报销后50%个人承担部分;对城乡居民无任何医保的肿瘤患者,支付全部治疗费用的60%。

  据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苏红介绍,现在每天平均有10名贫困肿瘤患者申报救助成功,下一步各级红十字会还将发挥基层组织和志愿者优势,广泛宣传肿瘤救助基金的救助政策、申报程序、就医地点、救助标准等,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肿瘤患者受益,达到精准扶贫预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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