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现金贷存量整顿:如何理解?什么样的是不良?

2017-12-07  A+ A-
  聚焦现金贷存量整顿如何理解?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新华社随后发文称,监管层整顿以现金贷为主要业务的互金市场已箭在弦上。

  正如金融业内人士所言,现金贷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不择手段的催收能力。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业和信息业的双重特点,其快速发展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这意味着监管升级势在必行。首先要在源头上加强监管,要堵住现金贷企业的增量,下一步整顿存量。要在创新业务和传统金融间筑牢防火墙,避免银行、信托等资金过度涌入,进一步激发行业的放贷冲动。北京晨报记者通过对金融业内人士的采访,聚焦现金贷存量整顿问题。

  问题1 堵住增量好说,整顿存量如何理解?

  91金融董事长许泽玮:整顿存量一方面是排查已开展现金贷业务,但并没有网络小贷牌照的机构。这类公司基本上会比较被动,要么选择转型,要么通过购买牌照继续从事相关业务;另一方面则是排查一些持牌机构相关业务的合规性。包括按照新规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等,这些都会面临整治。

  问题2 什么样的存量是不良的?这种不良存量可能带来的不良效果是什么?

  据采访,金融业内人士多认为不良存量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暴力催收,二是借贷利率过高。暴力催收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而借贷利率过高或将提高整个社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91金融董事长许泽玮:目前来看,现金贷普遍存在暴力催收、高利贷等行为,这些都是不良存量。一方面,高利贷会促使用户使用资金成本增加,在目前国内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导致用户还款意愿降低,由此进一步激化矛盾。而暴力催收等,更是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如此一来,很可能会重蹈此前校园贷覆辙。

  有法365首席经济学家李虹含:借贷利率过高的“存量”是十分值得关注的。参照国外的经验,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所有的现金贷产品均判定贷款方超过一定利率之后,借债方便不用承担偿付责任。一夜之间,所有的小贷公司全部消失;美国则严格小贷监管,将现金贷纳入到正规监管体系之下,严格控制消费贷付首付;澳大利亚等国也从不允许小贷利率过高,或以消费贷款支付房贷首付。特别是美国经历了次贷危机之后,对金融监管更趋严格,已少有消费贷款与小贷业务出现。因此,现金贷的监管必须更加市场化,以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借贷利率过高的问题。

  融360贷款分析师宋璨:《通知》指出,“对于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通知》本身虽然没有直接指出36%的红线,但其中对综合资金成本的规定可以看出,对借款人收取的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之和应该不高于36%。也就是说,某些现金贷平台以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做法被彻底否定。36%的高压线以及暴力催收的明确制止都会反向促使借款平台对借款发放将更为严格——无收入人群和多头借贷者将被拒之门外。

  问题3 网贷平台在这种严监管下,长期运营,正向发展的落脚点在哪里?

  91金融董事长许泽玮:服务实体经济是当下中国金融工作重中之重。网络借贷作为金融体系的新兴力量,应认识到金融职能,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企业发展落脚点。事实上,网贷平台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利用互联网开放属性,可以打破传统金融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需求的精准匹配,让资金流向最需要群体,从而实现精准助力实体经济。

  有法365首席经济学家李虹含:以科技与数据共享解决互金风控问题。传统金融机构在服务弱势金融群体的劣势在于无法掌握其全部有效的信用信息,而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可能也因为更偏向中介与信息的属性,金融属性及科技属性偏弱。但诸多金融科技公司,在释放金融科技正能量的道路上,已做出越来越多的积极尝试。意欲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借助新型金融科技机构的大数据,了解客户整体金融行为,对用户的行为、偏好、习惯进行刻画,对用户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通过模型的方式进行科学的计量,合作与共享或许才是普惠金融市场的希望。

  回眸历史,每一个金融产品的出现都伴随着进步与疯狂,无论是期货、期权,还是次债、ETF,他们造福社会也创造了金融危机。但究竟金融是让这个世界更美好,还是更疯狂?取决于你、我、他,取决于社会道德水准,更取决于社会的规则。当道德不足以规范现金贷,当规则缺失于现金贷,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就将自然发生。未来,现金贷仍会在创新与监管中砥砺前行,也期待这个新金融工具能将金融的普惠真正惠及大众。

  现金贷《通知》 要点解读

  1、明确了“现金贷”业务的开展原则,包括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2、暴力催收、高利贷、信息乱用等市场乱象都被列入到了“负面清单”当中。

  3、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北京晨报记者 陈小兵 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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