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出创建全国“慈善之城”

2017-03-16  A+ A-
  新华网广州3月16日电(记者 陈寂)16日,《慈善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广州正式提出创建全国“慈善之城”的计划,从今年起深入开展七大行动,突出实现十大指标,计划用四年时间建成引领国内、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慈善之城”。

  记者从当天举行的计划启动仪式上获悉,广州为创建“慈善之城”提出的十大指标中,既有打造不少于200个公众参与度高的慈善广场的特色性指标,又有年度捐赠总额占全市GDP总额不低于0.08%、捐赠年增长率不低于5%、注册义工占城镇人口比例达15%以上的关键性指标,还有每万人拥有不少于8.5个社会组织的基础性指标等。

  据了解,广州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近期先后联合印发了相关行动方案,首次将创建全国“慈善之城”纳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广州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广州提出深化“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创建全国“慈善之城”,主要得益于,广州无论从法规政策、体制机制,还是从慈善捐赠、慈善活动、慈善文化以及慈善公开透明等方面均有十分厚实的基础。

  2016年底,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综合排名,广州位列全国第四,在广东排名第一。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近1000万人次参与各类慈善活动;仅广州市慈善会接收捐赠款物超过3.1亿元,增幅30%,划拨支出各类救助款物2.7亿元,其他慈善组织慈善活动也十分踊跃;在精准扶贫、扶老、济困、助残以及儿童救助等领域,直接受益人群超过100万人次。特别在慈善救助、义工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深度融合,筹集社会资金支持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项目等方面,广州市也取得了新突破。

  据了解,去年《慈善法》颁布后,广州首次提出以“人人慈善为人人”为理念,打造“羊城慈善为民”行动系列。2017年,广州将通过制定5项慈善政策法规、完善7大慈善活动平台、实施6个慈善服务计划、推出6个慈善文化标志,共24项举措,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慈善之城”。

  在当天的启动仪式上,广州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社会组织、爱心个人和家庭发起成立了广州市“慈善之城”创建联盟,“慈善之城”的标识和主题歌也同时发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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