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黄埔警方结合“飓风2017”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侦破“碰瓷”诈骗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破获同类案件5宗。
去年底至今年初,黄埔区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陆续接到多名市民报警,称他们驾驶汽车行经黄埔区开泰大道及周边区域时“碰撞”到行人,“受害者”报警后,电话里的“警察”却要双方私了。
选偏僻路段制造事故
2月14日与2月20日,东区派出所分别在黄埔区东区伴河路、百合一街往骏业路交界处抓获正在实施“碰瓷”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邓某。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供认了发生在黄埔区东区、鱼珠一带的5宗“碰瓷”诈骗案。
警方介绍,已归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虽互不相识,但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首先,他们选择在较为狭窄或偏僻的路段制造“交通事故”,先由其中一人驾驶车辆慢速行驶,趁后车(事主)变道超车时,另一名在旁骑自行车或者扛PVC管步行的同伙便借机“蹭倒”并出现“流血受伤”的现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立即要求去医院接受治疗;如果事主没有停车,团伙车辆会上前截停事主,充当“好心人”调和。
接着,“受害人”会因“伤情严重”坐上事主车辆离开现场,并抢先拨打“110报警电话”,让事主与电话中的假冒“警察”对话。“警察”以“事故双方已经离开现场,警方无法取证调查”“离开现场等同交通逃逸”等理由劝事主私了,“受害人”趁势提出赔偿要求。由于精神高度紧张,大部分事主会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警方提醒勿信“好心人”
办案民警在搜查嫌疑人时,发现他们携带红色液体。据嫌疑人交代,该液体主要用于涂抹在脸颊、耳朵等部位制造受伤假象,以骗取同情并给事主造成心理压力;此外,民警在嫌疑人手机中还发现以“110”字样存储、实为同伙号码的私人电话。
警方提示广大车主:想避免被“碰瓷”,不要轻易相信调停“好心人”;如觉可疑,应第一时间报警,切忌“私了”;此外,安装行车记录仪也可以有效防止“碰瓷”。(记者/吴珂 通讯员/李雄海 彭绍雄 张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