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六大焦点请查收!

2020-04-28  A+ A-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题:创业板改革六大焦点请查收!

  新华社记者刘慧、孙飞、张千千

  备受市场关注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方案27日晚间揭开面纱,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向着“深水区”进发。本次改革在吸收科创板经验的基础上,如何探索和突破?以下这六大焦点请务必查收!

  焦点一:创业板定位注入新内涵

  在改革开放前沿诞生的创业板,开板之初就被赋予支持创新创业的重任。改革前的板块定位“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创业板需要承担更重要的使命责任。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升级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可以预见,创业板将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逐步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将在沪深交易所建立审核工作协调机制,保持审核标准一致,审核尺度、进度总体平衡。

  他透露,未来将制定创业板上市负面清单。资本市场改革将进一步理顺板块架构,在合适时机将考虑合并深市主板和中小板,并探索建立交易所市场转板机制。

  焦点二:再融资、并购重组同步实行注册制

  李超介绍,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注册程序、注册制度、审核监督、监管制度安排与科创板总体一致。在此基础上,还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证券公开发行的,与IPO同步实施注册制。

  具体看,审核注册程序分为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两个相互衔接的环节,证监会对深交所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证监会信息显示,为做好工作衔接,自主要制度规则征求意见之日起,不再受理创业板IPO申请。主要制度规则实施时,深交所开始受理新的创业板IPO申请,证监会将与深交所做好在审企业审核工作衔接安排。

  焦点三:为不同类型企业打造5套上市标准

  创新创业企业类型丰富,发展形态各异。为更好支持它们实现跨越发展,本次创业板改革为不同的企业量身打造了5套上市标准。其中包括“最近两年盈利,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等。

  改革不仅取消创业板企业IPO“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还综合考虑企业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因素来制定上市标准。

  同时,允许盈利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对该类拟上市企业的市值、营业收入要求与科创板一致。

  未盈利企业上市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本次创业板改革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要求其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1年营收不低于3亿元。但一年内暂不实施。

  焦点四:投资者“新老有别”

  改革后创业板的投资者门槛会有什么变化?方案明确对新开户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元资产量+2年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已开户投资者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后,可以继续交易创业板股票。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同时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安排,有利于创业板改革后市场平稳运行。

  据了解,深交所将调整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便利投资者。

  “增设准入条件,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创业板大门之外。”该负责人介绍,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投资。

  焦点五:存量股票将同步放宽涨跌幅至20%

  交易制度与市场功能的发挥紧密相关。本次改革在充分借鉴科创板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板块特点和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

  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此后,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存量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也将同步提升至20%。

  在完善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方面,改革还将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同时,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股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以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

  焦点六: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出口关”

  在注册制试点过程中,畅通退市“出口关”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创业板改革方案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效率有望大幅提高。

  与此同时,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市值指标。还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

  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指标,强化公司合规披露和规范运作意识。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稳妥推进改革,将对创业板存量公司退市设置一定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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