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明珠”霍尔果斯口岸:首创物品分流集运监管模式

2017-08-01  A+ A-
人民网伊犁8月1日电 (邢郑) 早在隋唐时期,霍尔果斯就是古“丝绸之路”新北道上的一个重要驿站。1881年,霍尔果斯自此成为中俄两国之间的正式通商口岸。其位于312国道的最西端,是我国西北综合运量最大、新疆通商历史最长的一类公路口岸,去年通关贸易总额78.03亿美元。

数据显示,2016年检验检疫霍尔果斯公路口岸进出口货物17188 批次、54.03万吨、8.48亿美元。其中进口货物1979批次、20.48万吨、0.93亿美元;出口货物15209批次、33.55万吨、7.55亿美元。

目前,霍尔果斯公路口岸是西北地区综合运量最大的国家一类口岸,是新疆唯一实行“7天12小时”工作制的公路口岸。据了解,出口货物主要为机动车辆及机电产品、水果蔬菜、鞋服、百货等;进口商品主要有动物产品、植物产品、食品、整车、粮食等。

“比如马肠、奶疙瘩都是经常在霍尔果斯口岸检出的不允许带入境的食物。我们在检查的时候会将禁止入境的名录印在小册子上随检发送给往来的通关旅客。但有些旅客会抱有侥幸心理,这个时候我们的检疫人员就会特别的仔细小心。”霍尔果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任科员肖克来提·毛拉阿布杜拉介绍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近3年来,共截获各类禁止进境物2681批次/20.22吨,检出34种/525批有害生物,其中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有害生物2种/98批次;截获未经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的旅客超量携带食品238批次/25.02吨,全部作退运或销毁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境内。

紧邻霍尔果斯口岸,在中哈国界线两侧毗邻接壤区域,中国、哈萨克斯坦两国共同建立了跨境经济贸易区和投资合作中心园区,这里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哈两国公民、第三国公民及货物、车辆可以在合作中心内跨境自由流动。旅客从中心进入中方境内的,每人每日一次可携带8000元人民币的免税物品。

自合作中心正式运营以来,目前总投资已超过200亿元,有26个重点项目入驻,其中16个项目开工建设,10个项目建成运营,完成投资60多亿元。现有经营商户3200余家、从业人员7000余人、多家免税店及200余家餐饮和食品经营店运营。2016年出入园区车辆84865车次、出入园区人员达505万人次。

为了提高旅客通关效率,合作中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共同推动了合作中心进出境物品分流集运联网监管平台上线运行。

该监管平台有什么用?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检验检疫局局长曹正东告诉记者,“通过分流集运平台,游客出入园区进行身份信息验证,购物后可自行选择邮寄或到提货点自提。游客购买的商品送到合作中心分流集运中心后,检验检疫和海关利用分拣查验平台,共同查验、共同监管、共享数据信息,将报关报检‘串联’流程改为‘并联’,简化了通关流程,大大的缩短了查验时间。”

合作中心产品从入区销售到出区可以实现全流程监管,同时,消费者也可对购买的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并详细掌握禁止携带进境物要求和购物免税额度。这样,有效防止了禁止携带进境物和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我国,也使合作中心免税购物的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为打造合作中心旅游购物“金字”招牌提供了良好保障。

此外,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检验检疫局将计划对出入园货物的检验检疫采取“双随机”查验模式,推动“事前预检、事后监管”,实行监管质量和通关效率的“双提高”;在已实施产品质量溯源和取得卫生行政许可企业中率先实行企业备案和诚信管理,以点带面推动“诚信、备案、黑名单”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合作中心中哈区域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和中哈检验检疫、检测标准、认证认可等的双边合作,打造合作中心的质量名牌,使合作中心成为中国西部的免税购物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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