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出监管狠招 八类情形将中止IPO审查

2017-12-09  A+ A-

资料图

  12月7日晚间,证监会发行部通过官网连发两份监管问答文件,首次明确中止审核的八种情形。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发行部进一步公开新股发审的关键举措,更加明晰了发审工作流程和时间把控,同时也是监管层透明公开化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发行部首次确认了中止审核的八种情形。包括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证券从业资格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导致审核程序冲突。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理由正当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的监管问答。(记者 刘慎良)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