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0日电(陈孟)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城轨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官网近日发布通知提出,要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完善投资项目监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通知指出,从三个方面完善投资项目监管: 明确项目管理监督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健全投资项目备案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制定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掌握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严控城轨车辆新增产能。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本地区城轨车辆新增产能。城轨车辆产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区,不得新增城轨车辆产能。企业申请建设扩大城轨车辆产能项目,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应均高于80%。 提高投资项目技术要求。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管理。城轨车辆投资项目应包含车体、转向架的研发、试验、检测、制造以及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开发等建设内容。牵引系统投资项目应包含牵引变流器、辅助变流器、电机等关键总成制造、集成以及研发、试验、检测等建设内容。制动系统投资项目应包含制动控制单元、基础制动等子系统制造、集成以及研发、试验、检测等建设内容。信号系统投资项目应包含列车自动监控系统(ATS)、自动防护(ATP)、自动驾驶(ATO)和联锁(CI)等子系统研制、集成以及测试证等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