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批发价改革气价将上涨? 专家:对居民影响不大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前段时间,不少地方的市民为了买天然气排起队来,甚至有的地方凌晨就有人带着马扎排队。这都是源自一则天然气要涨价的消息,而消息的根源,是今天正式开始实施的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
这个方案到底是什么?是不是真的会导致天然气价格上涨?方案中所说的“门站价格”,是指上游天然气供气商供应给各地燃气公司的批发价。新方案的主要变化在于,供需双方可以把基准门站价格当做基础,在上浮20%到下浮不限的范围里,来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而这个基准门站价格,是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价格表,基准门站价格最高的是广东和上海,每立方米2.06元;最低的是新疆,每立方米1.04元。需要再次强调,这里的价格还是“批发价”,并不是天然气居民用户所熟悉的用气价格。
未来,用气价格将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那么,到底会不会涨价?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改革?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我国25个通气省区市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是每立方米1.4元左右,从2010年开始就没有进行过调整,价格水平不仅低于非居民用气,还低于进口气以及国产气供应成本,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对此,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指出,天然气价格理顺问题已经讨论很长时间了。国际油价和气价是快速上升阶段,现在进口气占比40%以上,而且还要继续增加,天然气的成本在不断上升,用户价格不能跟着变动,供应保障就会出问题。
去年采暖季我国部分地区天然气供应紧张,国家发展改革委方面表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思亚能源首席执行官李瑶分析认为,以前在居民和非居民存在非常大价差时,市场有套利空间,尤其在去年用气短缺的时候,因为价差的存在,下游企业有动力去拿低价气转售给工业用户非居民用户,实际上不利于保供。
这一次,新方案规定供需双方可以把基准门站价格作为基础,在上浮20%到下浮不限的范围里,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同时,供需双方要充分利用弹性价格机制,在全国特别是北方地区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认为,会大大提高上游企业供气的积极性。另外对整个产业链的理顺,城市燃气企业保供积极性也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它的可预计性、市场化程度都提高了。
而在理顺之后,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则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
不过,这并不是说,居民家庭这个月使用天然气的费用就要涨了。
新方案中规定,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同时,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
这最终会给居民用气带来多大的费用压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方面给出的测算,按每户城镇居民家庭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以及,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在这一项上将增加7元左右的支出。刘毅军认为,如果地方相应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
他解释称,在终端居民用气感受上来说,应该说是渐进的。一般餐饮、烧水,洗澡,一家用二十方气来讲,一个月也就是7块钱的水平。北方农村居民的采暖、“煤改气”的这部分会实施补贴制度,在终端价格销售上,影响在可控限度内。
新方案规定,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
同时,为维护市场稳定,保障居民用气,新方案还明确,门站价格允许浮动后,供气企业要和用气企业充分沟通,协商具体价格水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之前,供气企业不能擅自停气或者是临时增加限购措施。要求各地要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过高的输配价格,并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档气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指出,进一步压缩省内的管网和市里面管网的成本,把不合理的成本剔除,缓解这次气本身价格上涨。(记者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