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申铖)财政部23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86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风险整体可控。
其中,一般债务109939亿元,专项债务73923亿元;政府债券180711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3151亿元。
截至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4.4年,其中一般债券4.4年、专项债券4.6年;平均利率3.51%,其中一般债券3.5%、专项债券3.52%。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郝磊表示,总的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整体可控。截至2018年末,如果以债务率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76.6%,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的警戒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数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为37%,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数据并显示,2018年,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652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219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9460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1705亿元,占当年新增债务限额的99.6%,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9947亿元。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6.1年,其中一般债券6.1年、专项债券6.1年;平均发行利率3.89%,其中一般债券3.89%、专项债券3.9%。
郝磊称,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要求,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门开大了,堵后门要更严。一方面,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另一方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既要确保地方政府债券不出风险,也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