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7-03-31  A+ A-
  30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潘征、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德金,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省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有效依法履职,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重要保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省级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推进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先后听取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光大作关于《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作关于《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朱清作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司法厅厅长陈勇作关于《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晋闽作关于该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岩生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青文作关于该决定(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全体会议后和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和决定草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郑昭)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