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0-06-14  A+ A-
  新华社福州6月14日电(记者张华迎)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向贫困户收取征地补偿费、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福建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漳平市拱桥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干部张启荣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张启荣利用负责扶贫专项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扶贫资金合计118.4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和偿还债务。2020年1月13日,张启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闽侯县鸿尾乡超墘村违规向贫困户收取征地补偿费等问题。2017年,超墘村作为鸿尾乡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地,协助乡政府开展易地搬迁工作。村党支部书记郑贻团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向大罕村迁入的贫困户收取建房管理费8.7万元和征地补偿费23.75万元,作为村财政收入。2019年10月9日,郑贻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如数退还贫困户。

  清流县沙芜乡上坪村党支部书记黄平水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2016年,黄平水明知本人不符合申报条件,仍通过提交虚假房屋照片的方式,违规申报领取造福工程补助款1.2万元。2019年7月17日,黄平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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