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组建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揭牌成立,全区12个盟市也将于本月底前完成上述两个中心的成立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的发展,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要敢于“举旗”,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上要敢于“亮剑”,为做好律师工作指明方向。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巴布告诉记者:“目前,全区共有467家律师事务所,6177名律师,蒙汉双语律师431名。成立两个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有利于提升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和行业惩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改善全区律师职业环境,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有10个职责:1.参与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2.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3.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权委员会受理;4.负责向维权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7.对符合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或需要向联席会议报告的重要工作、案件,负责报告、沟通、协调工作;8.定期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和回访;9.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报告;10.其他应当由维权中心办理的工作。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有9个职责:1.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2.接待投诉举报;3.对投诉举报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情形的提交奖惩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4.负责向奖惩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7.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8.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9.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据介绍,“两个中心”采取服务窗口模式,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已开设服务专线和投诉受理平台。(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