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通报一批基层“小官大贪”典型案例

2017-03-28  A+ A-
    新华社长沙3月28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纪委28日通报,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小吏巨腐”被长沙市有关部门严厉问责。

 

    天心区环卫局大托环卫所原所长谢双红造假套取财政资金。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谢双红利用担任天心区环卫局清扫一公司经理、大托环卫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取得辞职保洁人员陈某某、谢某某等人的工资卡及密码后,在上报的保洁人员工资表中虚列已辞职人员名单,经天心区环卫局审批发放工资后刷卡取现,累计套取现金43万余元据为己有。谢双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宁乡县夏铎铺镇政府农办原副主任谭章建套取资金。2013年至2015年期间,谭章建利用担任夏铎铺镇农技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单位以发放职工工资、开支站内伙食费、报销场地租赁费和报销个人交通费的名义虚报支出,套取经费共计53万余元据为己有。谭章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沙高新区东方红镇金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荣华、村委会原主任欧湘干违规收受他人钱款。2008年至2014年,张荣华、欧湘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肖某某承接本村范围内土方工程、房地产项目附属工程等项目,分别从中收受钱款计人民币195万元、200万元;两人合伙按比例收受某供电所在本村拆迁过程中电力杆线迁移工程回扣30万元。张荣华、欧湘干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岳麓区岳麓街道左家垅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伍荣违规收受他人钱款。2004年至2014年,曾伍荣担任岳麓区岳麓街道左家垅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组织村集体土地征收、出让、开发以及村委办公大楼发包过程中,收受某房产公司和工程承包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10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曾伍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福区教育局计财科原副科长李拥民违规收受他人钱款。2010年至2012年,李拥民利用管理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职务便利,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承接、验收、付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叶某某人民币50万元,收受苏某某人民币10万元,收受周某人民币2万元,收受叶某及其父亲叶某某人民币4.5万元,收受人民币共计66.5万元。李拥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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