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可自主调整专业、评定职称

2018-06-06  A+ A-
  新华社长沙6月6日电(记者谢樱)记者6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公布。据此,今后,湖南省高校可以自主设置和调整本、专科专业,自主公开招聘人才,自主组织职称评审。

  在学科专业设置方面,意见明确,鼓励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建立学位点“有上有下”的自主调节机制。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高校“双一流”建设正在进行,对各类高层次人才需求大。意见提出,高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意见明确,要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一方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另一方面,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高校要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在教学科研方面,充分赋予高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探索年薪制、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根据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团队的贡献情况,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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