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细则》

2017-03-23  A+ A-
  迎宾踏板:我省印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细则》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袁文波)3 月22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细则》于日前印发,就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公示与异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细则》明确,企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等十种情形,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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