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记者3月23日从宁夏人社厅获悉,按照自治区2017年民生实事安排,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区统一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0元,即增加5元,提高幅度为4.35%。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都可以按照增加的标准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据悉,这是我区继2012年、2013年和2015年分别提高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后,第四次统一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在全国排名第10位、在西部五省区排名第3位。提标部分将于4月20日前发放到每一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手中,将有38.4万多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