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目标:农村残疾人家庭到2018年实现脱贫

2017-03-19  A+ A-
    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成果,海南省制定并印发《海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到2018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现脱贫,到202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将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个补贴的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100%。

  据悉,截至“十二五”期末,全省共有残疾人53万。1.5万名贫困残疾人尚未脱贫,6000户残疾人危房未进行改造,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和义务教育的比例有待提升。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到2018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现脱贫。

  《规划》同时明确“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其中,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7.5%;城乡残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任务

  《计划》明确5方面的主要任务,即,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大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其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方面,有5项具体任务。

  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给予补贴

  首先,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省、市县政府应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补贴。制定和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实施对持证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持证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陪护人员免费开放并提供无障碍服务。

  将贫困残疾人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规划》指出,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将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使贫困残疾人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

  对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实施资助

  同时,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力度。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保费保险政策,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50%。

  20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根据《规划》,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到20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服务水平

  另外,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记者 孙学新)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