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再次发文防止炒作和哄抬房价

2018-04-17  A+ A-
  新华社海口4月17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住建厅1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南省政府有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各市县要继续严格按照海南省住建厅下达的调控目标进行调控。对落实调控目标不力、量价仍上涨过快的市县,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问责。

  文件要求,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房八条”)有关规定,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审核把关不严,甚至与中介机构或购房人串通违规销售、规避限购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各市县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有关线索移送纪检部门,对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约谈,督促其依法依规销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组织从业人员对“房八条”等政策进行学习,防止任何形式的宣传炒作和哄抬房价行为,要疏导排队购房行为,要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销售人员,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重点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弄虚作假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给予最严厉的处罚,直至清出海南市场。

  根据最新政策,今年3月30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之前,海南仅有海口、三亚、万宁和陵水四个市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被提高到了5年。

  专家认为,这一系列因素意味着随着时间推移,限购区的成交将会出现“冰冻期”,房屋持有者或者未来购房者需要做好长期持有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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