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颁发首张排污许可证 7月起单位要持证排污

2017-03-30  A+ A-
  今天,济南市环保局向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颁发了济南市首张排污许可证,标志着济南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济南首张排污许可证

  30日上午,在济南龙奥大厦会议室,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将济南首张排污许可证颁发到了济南黄台电厂负责人手中。这也标志着济南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据介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有关要求,济南市建立了全程网办的审批流程,对相关排污单位与审核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家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公开申请信息,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申领并通过审核,成为全省首家取得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企业。济南市环保局决定向其颁发排污许可证,明确了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

  据了解,按照部署,济南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20余家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约40家钢铁(含钢铁压延加工)、水泥(含粉磨站)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底前完成石化、化工、有色、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他行业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要求陆续展开。

  根据要求,2017年7月1日起,相关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帐及定期报告制度。环保部门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行为。(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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