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6-27  A+ A-
  新华社贵阳6月27日电(记者刘智强)贵州省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日前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黎平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滔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包括11.6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13瓶飞天茅台酒、14条名贵香烟。黄滔于2020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位于黔东南州从江县境内)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原局长王亚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共3.43万元,其中现金2.5万元(交单位使用0.3万元),礼品折价0.93万元。王亚林于2019年12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017年1月台江县工信局以贵州台江太阳红苗族工艺品有限公司名义套取项目资金12.99万元给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时任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汪杨松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汪杨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收缴。

  镇远县政府正乡长级干部袁尚高,2019年9月30日向县纪委报备女儿结婚酒席20桌,10月23日袁尚高在自建房中为女儿操办婚宴酒席,当天实际在家酒席桌数38桌,后因酒席桌数不够,袁尚高还安排部分参加婚宴的宾客到餐馆就餐。袁尚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操办酒席的有关规定,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酒席,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袁尚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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