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7-09-13  A+ A-
  新华社西宁9月13日电(记者李亚光)青海省审计厅近日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对全省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位于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的青海是我国生态大省,境内冰川、湿地、河湖广布,被公认为亚洲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据青海省环保厅提供的数据显示,该省生态资产总值达18.39万亿元,位于全国前列,每年为下游地区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超过4000亿元。

  为保护当地生态,近年来青海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取消对部分地区的GDP绩效考核,将全省近三分之一的国土纳入工业禁止开发区域,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和单位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终身追责”。

  近期,该省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为有关领导干部加压,力求通过念好“紧箍咒”、算好“生态账”,督促、倒逼各地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树立更科学的生态观和政绩观。

  该指导意见明确将在青海选取1州、8县开展试点,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后管辖区域内的土地、水、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以资源保护成果、管理制度建设、专项资金收支等指标为参照,评价相关负责人的履责情况,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和损毁自然资源资产、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重大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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