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程助力脱贫攻坚
2017年12月19日,省纪委组织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5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扶贫领域2起。全省乡镇街道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31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
这是我省运用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的一个缩影,彰显了反腐败“一刻不停歇”的鲜明态度和脱贫攻坚“一个都不能少”的坚定立场。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严的纪律、严的措施、严的作风深究细查,“零容忍”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和最现实的民生需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一年来,省纪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电视电话会、半年总结会、重点工作汇报会以及扶贫领域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分工意见等配套性文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目标责任,明确任务分工。
省纪委主要领导先后深入8个市州、27个县区调研、督查、指导,约谈市州、县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群众信访件分别作出批示9次和14次。省纪委各常委先后37次深入联点地区调研、指导、推动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打通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西宁市将各区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海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脱贫攻坚工作排名靠后的2个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约谈,市纪委对24个重点脱贫攻坚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主动出击作为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关键环节,主动出击,通过走出去、沉下去,到群众中发现问题线索,形成立体式的问题线索受理渠道。
利用省市州党报和纪检监察网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利用乡镇村级举报箱、村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卡等载体,公开举报电话、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的手机号码;各区县纪委书记深入乡镇、乡镇纪委书记深入村社,进村入户主动下访、接访,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运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安排扶贫专项巡视,加强扶贫领域常规巡视和针对突出问题的机动巡视。
全省共受理各类扶贫领域信访举报610件,其中省纪委受理303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4.3%,向市州纪委交办督办95件。受理36个贫困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70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8.1%。
严格执纪问责
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脱贫攻坚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省纪委采取重点督办、提级办理、下沉督导、直接办理等手段,出重手、用实招,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50件,处理5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9人。
“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或领办直办,既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培训了基层执纪人员,又传导了压力、强化了震慑,关键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力净化了当地政治生态,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了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省纪委还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仅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失职失责问题,共问责处理市县乡村干部73人,给予时任海东市纪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时任化隆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