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首次建立了我国乡村振兴的指标体系

2018-09-29  A+ A-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张馨 摄)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张桂贵) 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介绍中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沿着正确方向把这盘大棋走好,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已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

  张勇介绍,除前言外,《规划》共11篇37章107节,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15个任务专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态势,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同时,《规划》还对到本世纪中叶的乡村振兴目标,分两个阶段作了远景谋划。

  《规划》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对如何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要求,并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4种类型,明确了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法和步骤。

  《规划》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作了明确安排,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提出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举措。

  张勇表示,为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规划》从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法治保障、动员社会参与、开展评估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从聚焦阶段任务、把握节奏力度等方面,对梯次推进乡村振兴作了部署,强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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