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分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32万人

2020-11-15  A+ A-
记者近日获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严字当头,督促推动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万起,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2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32万人,移送司法机关8829人。

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各地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强统筹谋划调度,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强化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加快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各项工作。

紧盯重点深挖彻查,精准认定、精准处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此同时,持续跟进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挂牌督办以及中央督导整改期间侦办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中有关涉腐涉“伞”问题线索,督促深挖彻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100余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黑恶案件不放,坚持逐案过筛、循线深挖,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打掉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庄浩,陕西省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等一批“保护伞”。

聚焦征地拆迁、矿产资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干部中与群众联系密切、权力集中的“关键群体”,严肃惩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严肃督办6起涉及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打掉了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殿福,江西省萍乡市白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贺造群等一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社区)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针对侵蚀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政治监督定位,督促各地加强城乡基层组织突出问题治理,完善“两委”成员候选人筛查联审机制,会同组织部门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调整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辽宁省海城市纪委监委针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宗族势力干扰基层选举等侵蚀基层政权的顽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督。该市八里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故意隐瞒儿子犯罪历史,将其发展为党员。经立案调查,该村党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其子被党内除名。

坚持边打边建、打防并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督重点,坚决查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日常履职不力,查处和打击违法行为偏轻偏软,审批审核把关不严,对行业乱象听之任之、失职失责,以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问题,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山东省德州市纪委监委主动衔接政法机关,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坚持“黑”“伞”一起查。专项斗争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侦办的107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筛查,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41起134人。

为达到震慑警示、规范指导、正本清源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以案促改。今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115批次、17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有“伞”必打、一查到底强烈信号,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

针对案件暴露出不同行业、系统和领域中的共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等,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山东省威海市纪委监委坚持“深挖根治”与“长效常治”有效衔接,深入剖析“套路贷”涉黑组织案件,督促公安、金融等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制定措施,为开展专项治理、源头防控提供有效参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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