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协调小组:形成追逃追赃工作链条和责任链条

2019-02-03  A+ A-
  编者按:反腐败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作。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委全过程、常态化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一年来,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完善协调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为加强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开辟出一条清晰路径。

  形成追逃追赃工作链条和责任链条

  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责任人

  2018年12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监委成功抓获潜逃5年6个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浪。这是该市监委成立后成功追逃的第一案。

  2018年以来,四川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部署,在加大追逃力度、减少外逃存量的同时,不断深化防逃工作,通过加强对监察对象人、财、物的管控,织密防逃网络,有效减少外逃增量。

  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觉把职责、工作摆进反腐败全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1+1>2”的效果正在逐渐显现,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5月,潜逃十年的危月蒙被抓捕归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湖南首名被抓获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湖南省怀化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检察院,调配充实专业人员开展追逃后取得的又一成功案例。

  “我们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怀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周晓理表示,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建立快速反应、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监督问责等机制方面实践探索,对8家追逃成员单位在追逃工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职责进行“清单化”管理,对任务落实迟缓不力的及时采取约谈。落实“四个一”要求,制定一个专门的追逃行动方案,保障一笔专项工作经费,成立一个专案组,把追逃追赃对象作为一个案件对待,确保追逃追赃责任落实到位。

  在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目前追逃追赃工作落实部署更加坚定、组织协调更加顺畅、手段措施越来越实。

  海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全省追逃追赃工作培训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用新成效体显反腐败协调机制的组织优势。

  河南发挥各级追逃办的组织协调职能,统筹好各相关单位的作用。落实监察法的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支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有序推进,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云南省成立了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责任人。

  福建把追逃防逃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压紧压实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追逃与追赃并重,全面推进密网、扩网、拦网、围网、收网“五大攻坚战”,形成了追逃追赃完整的工作链条和责任链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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