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百姓“救命钱”2020医保惠民举措“暖民心”

2021-01-20  A+ A-
“医保电子凭证真的太方便了!”在北京某中医院就诊的王女士兴奋地说,自己到医院就诊时发现忘带医保卡,挂号人员告诉她,现在只需要在手机上绑定“医保电子凭证”,无需携带实体卡,即可正常就诊及享受医保报销。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的张先生因患颈内动脉血栓到北京天坛医院就医,出院时使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项保障待遇“一站式”结算后,报销比例达到91.4%。

2020年,如王女士和张先生这样,享受到医保便利的人群已经越来越多。据国家医保局统计,截至2020年11月26日,累计全渠道医保电子凭证用户量已超过3亿;截至2020年底,住院费用跨省份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4.4万家。

2020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为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买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药品和冠脉支架大幅降价……众多惠民政策的落地,为人民的生命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揽子”措施助力新冠疫情防控

据媒体报道,2020年1月,71岁的秦志江因感染新冠肺炎入院治疗。本来就患有高血压病、冠心病的他,住院五个多月后顺利出院。作为当时全国年龄最大的新冠肺炎ECMO成功撤机患者,他在治疗期间产生的148万元费用,最后全部由医保报销。

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医保局迅速行动、综合施策,从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到支持对慢性病患者开“长处方”,再到明确可以延期缓缴医保费,推出了“一揽子”措施,不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充分展现了我国医保制度性保障功能和治理效能。

在疫情发生之际,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发出紧急通知,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并将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曾对媒体表示,疫情期间,“两个确保”对于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制度创新。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2020年7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截至当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同时,为支持复工复产,各地从2月起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以上。

此外,受疫情影响,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看病、复诊面临诸多困难的现实下,当人们开始通过互联网寻求医疗服务时,医保部门也及时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报销,推出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医保报销的利民政策。

“带量采购”令群众看病无后顾之忧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民刘女士一直通过口服靶向药物吉非替尼治疗肺癌。“以前这个药半年就要花费6万元到7万元,现在每个月个人自付只要几百元,完全承担得起。”她说,是国家的好政策让自己看病再无后顾之忧。

国家医保局官网显示,2019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印发,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25个中选药品“4+7”试点地区平均采购执行进度为183%,中选药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降价幅度在52%,最大降幅在90%多。

2020年1月17日,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展开。本次集采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93%。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的较大幅度降价,将显著降低患者负担。此外,如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的拟中选价格为0.03-0.07元/片,进一步促进了低价药的稳定供应。

2020年8月20日,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56个拟采购药品有55个采购成功。与当前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与前两批集采平均降幅相当。

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个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节约539亿元,其中因降价节约274亿元,因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产生的替代效应265亿元,显著降低了患者的费用负担。

“三次国家组织集采覆盖的品种达到上百种,对未来提高药企集中度,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建立医保药品的支付标准,改善医院用药目录,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降低医疗费用起到了很大作用。”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那些采购量大、金额高的药品,都可能在集采范围内。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让更多创新药物进入医保目录,长远看,有利于百姓健康保障。

“耗材降价”让心血管疾病患者受益

介入人体、临床使用量大的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一度因价格高昂令患者望而却步。而据《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8》显示,我国因心脑血管病死亡的人数占居民疾病死亡构成的40%以上,冠脉支架患者的需求之大不言而喻。

2020年11月5日,从冠脉支架入手的首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10个产品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与2019年相比,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

2021年1月1日,76岁的向娭毑因患急性下壁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紧急冠脉造影、冠脉内溶栓及支架植入术,手术中使用的支架价格由7800元降至798元。这是湖南省首例享受国家组织的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福利的患者。

“冠脉支架在治疗心脏疾病中使用率高,每次手术需使用1至3个。”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湘潭市根据各医疗机构报送采购需求总量的80%,确定第一年约定采购总量为1674个,预计可节约1684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价格的降低并不代表质量下降。“集采合金带药支架,我们是经过专家论证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国家卫健委心血管介入管理专家组组长霍勇在内的专家组在经过评估后,也认为合金在技术上更先进。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这样的降价幅度不必太过惊讶,更不用担心企业报价是否已经低于成本,经过前期一系列的成本测算、财务报表分析等,这一报价在合理范围内。

“在原有模式下,企业比拼的是销售渠道和费用空间,企业之间没有公平竞争,企业产品质量、性能保障、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竞争根本就不充分。”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也指出,必须斩断原有的销售模式对中国行业发展的影响,促成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医保目录”调整提升用药保障

“我每个月都要去医院开药。如果不及时用药,关节就会剧痛。”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李树林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表示,他每月需使用两支阿达木单抗,以前该药品每支的售价为7600元,一个月光药费就是15200元,且全部自费。从2020年开始,该药品的价格下降到每月仅需2580元,且门诊可报销54%,李树林个人只需负担1186.8元。

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医保部门高度重视罕见病的用药保障工作,国家层面先后发布了五版医保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数量从1535个增加到2709个。通过调整医保目录,实现了用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和目录结构的优化。同时,随着更多好药和新药的纳入,也为更多患者减轻了就医负担。

2020年12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最新结果,调入药品119种,调出29种,目录内药品达2800种。这是2018年以来连续第三年调整药品目录,共纳入433种新药、好药。意味着我国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114个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其中,准入25种国产创新药,有力鼓励了国产药品创新。

与往年相比,慢阻肺用药、红斑狼疮用药、肿瘤免疫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新增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此轮谈判药品数量最多,可让患者受益面更广泛。

国家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后将对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有望及时纳入医保,不断提高人们的用药保障和就医获得感。

在2020年,还有一系列惠民医保政策不断推出。如《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出“1+4+2”总体改革框架,标志着医保制度进入成熟、定型的新发展阶段;《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明确了基本医保用药管理的基本原则、各级部门职责,有利于提升基本医保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基本医保用药管理的主要政策依据;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增14个试点城市,是继2016年国家首次开展长护试点后,长护制度再次扩大试点,着眼建立独立险种,明确制度试点基本政策……

医疗保障是基本的民生工程。2020年,随着我国医保工作的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措施不断推进,保障覆盖面从小到大、管理服务从粗到精。未来,相信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将会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度作用持续显现和发挥,在让群众受益的同时,为推动实现“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提供更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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