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浙江、广东、青海、新疆4省份调整省纪委书记,分别是刘建超任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施克辉任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滕佳材任青海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罗东川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此轮调整过后,31省区市纪委书记均为十八大之后新任命的。观察比较可以发现,省一级纪委书记用人与十八大之前相比,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
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60后”占八成以上
2015年4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办法紧扣提名考察作出规定,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分别明确了提名、考察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
从目前公布的省一级纪委书记的简历中可以发现,31位省一级纪委书记中,13名为今年刚刚到任,14名为2016年走马上任,3人为2015年赴任,仅西藏自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一人为2014年到任。因此,他们的任命基本上都体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要求。
首先是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过近期的密集调整后,目前除吉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陶治国未对外公开简历、无法得知出生年月外,剩下的30人中,仅4人为“50后”,且其中两人为1959年出生,其余26人均为“60后”,占总人数的八成以上。其中最年轻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为1967年出生;安徽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惠和重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雍为1966年出生。
原先,由于中央规定省一级纪委书记可以63岁退休,比其他副部级干部延长三年,因此转任纪委书记的干部一般年龄较大,有的甚至快到60岁才从其他省委常委岗位转任而来,一方面年龄结构老化,另一方面难免存在“站好最后一班岗”、坐等退休的消极思想。选拔更加年轻的干部担任省一级纪委书记,有利于提高这支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客观上也将造成绝大多数人基本上不可能在这个岗位上干到63岁退休的实际情况。
干部来源更加多元化,中央“空降”成常态
尽管年轻,但省一级纪委书记担负着监督的重任,岗位重要性毋庸置疑。从他们的履历中可以发现,除了山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辐宽和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学新是从正局级岗位直接提任外,其他29人在任现任岗位之前均已为副部级干部。从人员构成看,新任的省一级纪委书记的干部来源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点,中央“空降”成为常态,这充分体现了提名考察办法“以上为主”的精神。
观察十八大以前任命的省一级纪委书记可以发现,尽管也有少部分干部为中央交流到地方的,如周泽民在任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前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尹晋华在任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前为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但直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转任省一级纪委书记的几乎没有,从中纪委常委和监察部副部长的任上转岗的更是凤毛麟角。2013年11月,时任中纪委常委、审计署副署长侯凯调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4年10月,时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晓薇调任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2015年1月,时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任天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时任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的崔少鹏转任吉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2015年3月,时任监察部副部长于春生调任广西自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2017年1月,时任监察部副部长陈雍调任重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连续6名中央纪委常委和监察部副部长转任,可见中央对省一级纪委书记这个岗位的重视程度。除了这6人外,还有10人是从中央纪委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或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岗位上调任省一级纪委书记的,如中央纪委宣传部原部长陈小江、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原局长傅奎、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主任刘学新、中央纪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陈辐宽等。特别是本周公布的4名新人省区纪委书记中,施克辉、刘建超、罗东川均为从中央纪委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转任。
此外,从中央各部门和中央巡视组转任的干部也明显增多。如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转任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转任青海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转任陕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员王立山转任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央巡视组组长陶治国转任吉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等。
“五湖四海”选干部,异地交流、跨领域交流干部力度加大
十八大之前,尽管省一级纪委书记也有异地交流的,但交流力度不够大,也有不少省一级纪委书记为本地土生土长的干部,如辽宁省原纪委书记王俊莲、西藏原纪委书记金书波,都是从参加工作起一直在本地任职的;不少人在任纪委书记前,均在本地担任过省委常委,有的甚至兼任组织部长,从“给帽子”的角色转为“摘帽子”的角色,存在抹不开面子、难以开展监督的隐患。
提名考察办法指出,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因此,31名省一级纪委书记目前均未交流任职,不仅没有本地土生土长的干部,而且在任现职前均未在现任省份工作过,避免了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潜在可能性。
从地方交流的省一级纪委书记的干部来源看,原先多为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等党政口的干部转任,而提名考察办法出台后,选人视野和渠道进一步拓宽,既有副省长、直辖市副市长,也有省会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等。其中从政府副职转任的人数多达5人。
不仅是干部来源多样化,省一级纪委书记转任后的去向也更加多元化。原先,除直接退休外,多数人的去向为政协主席、政协副主席等岗位。考察提名办法实施后,不少省一级纪委书记任职时长明显缩短,在经历了一个时期的锻炼后,又转任了更加重要的岗位。如李书磊从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提任中央纪委副书记,侯凯、陈超英先后转任中直机关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和中央国家机关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姚增科、黄晓薇先后转任省委副书记,倪岳峰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徐海荣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崔少鹏转任中编办副主任,张晓兰转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等等。
事实上,三个提名考察办法针对的不仅仅是31名省一级纪委书记,还包括了省一级纪委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在这些干部选任过程中也体现了上述特点。这些选拔出来的纪检领导干部能否像提名考察办法说的那样“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考验,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人民日报中央厨房·一本政经工作室 姜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