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被免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 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9-03-29  A+ A-
  记者从今天(3月29日)召开的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陈国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免去陈国强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会上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报告称,由铜川市选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国强,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9年3月27日,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国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陈国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李婧、李九红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李婧、李九红的代表资格有效。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定代表名额579名,现有代表564名。本次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65名。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

  李忠民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建领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翟四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翟四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王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刘青光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文文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翟四虎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陈国强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杨忠武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任命:

  曾宏伟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冯华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记者 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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