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羽宏 本报记者 张 晔
“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化石落在我们瓮安是好事啊”,这是科技日报记者在瓮安采访期间,与当地普通干部、民众闲聊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瓮安是一个长期饱受贫困之苦的小县城,过去经济主要依靠种植烟叶,司机老邓告诉记者:“我爱人是小学教师,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时候,每个月只能拿200多块钱工资,不足的部分就发两条烟来抵。”
近十年来,磷矿成为当地最强的支柱产业,老百姓的生活也因此而富裕起来。可是,突如其来的化石挖掘事件让大家都很迷茫:化石就裹在磷矿石里,肉眼也看不见,要保护化石就得停止开采磷矿,公益科研与经济发展孰轻孰重?
自然遗产保护不能再搞事后“打补丁”
瓮安县西南方向一千多里外,也有一个因化石而闻名的小县城——云南省澄江县。
2012年,澄江化石地(帽天山)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这是我国第一个化石类世界自然遗产。现在,帽天山化石地已建成一座现代化博物馆,旁边就是山清水秀风景怡人的抚仙湖和一个大型国家地质公园。澄江生物群化石已成为当地的一张名片。
但是,十多年前的澄江也曾面临今天瓮安的焦虑:化石地周边有多个磷矿,因为经济发展需要,当地大肆开采危及化石地和国家地质公园,导致国家领导人对此作出严肃批示最终才得以解决。
不论是澄江还是瓮安,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相继上演,十多年过去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依然还是依靠事后“打补丁”。
我国于2011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记者了解到,矿权审批、化石保护等职能都在国土部门。但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化石保护是依申请而划定,地方政府(瓮安县)就是这项工作的主导者。当记者问及该省有无化石保护专项经费时,他明确表示没有。
化石保护逼停生产,企业叫苦政府为难
“这是5号井,是我们公司最大的矿井。”当记者说起专家新发现的一个化石保护点,瓮安磷化公司副总经理罗宣仔细地看了看照片,肯定地点头确认。
他告诉记者,这里每年出产磷矿石40万吨,占全公司的一半。而为了建设这个矿井,公司先后投入数千万资金,假如不让开采,损失难以估量。
瓮安磷矿副总经理姚思波告诉记者,2011年,上海盛源集团投入近3亿元收购北斗山监狱磷矿,包括3口矿井的采矿权和数十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目前,立有石碑的保护点就位于2号井,一年出产矿石20多万吨。
企业叫苦,政府也在为难。去年11月,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朱茂炎研究员新发现了3个化石点,到4月2日研讨会召开时一个已经被挖光。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桂国全说:“那是在瓮福集团范围内,他们是正厅级国有企业,我们怎么协调呢?”
姚思波提出,如果因为化石保护禁采矿石,希望政府能妥善处理相关矿权置换和人员安置等问题。
据记者了解,瓮安县磷矿产业带动就业8000多人,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21.35亿元,其中来自磷矿及相关产业达60%。其中,瓮安磷化2016年上缴税收4000多万,瓮安磷矿上缴3000多万。因此,在前期保护不到位的情况下,让现届政府和企业因此付出采矿权或补偿资金,是否会挫伤地方保护化石的积极性还有待观察。
明明很重要,保护为啥这么难
记者注意到,尽管《条例》已对化石的分类作出明确界定,并要求在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但现实中依然困难重重。
“文物是多年的法律法规,古生物只是条例,实际上它们是同等的考古学科,而且同等重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丽霞直言不讳地说,目前化石保护最大的困难就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今年将修改完善条例,争取上升到《文物法》的地位。
对于企业提出的困难,她认为,矿权的置换或回购都在国土系统和政府,“应该好商量”。
“我们还要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利用,只有普及化石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它认识它才能更好地爱护它”。王丽霞说。
她还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请了9位专家和院士召开咨询会,研究保护工作。“部里现在已经下了一个函给省厅,让他们尽快拿出办法和保护方案,要求省厅下周过来汇报,然后我们立即再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没必要把这件事搞得太复杂。我们还没做,老想着可能存在很大困难,没必要,先去做一下。”贵州省地震局局长王尚彦认为,化石保护政府是主要的,然后才是企业配合。
“这个化石群要是能保护起来,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朱茂炎告诉记者,“希望不要再有破坏了,把剖面永久性保护起来,不要再动它了。”
由于瓮安生物群在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科学地位,他乐观地表示,有希望申请世界自然遗产,将来再变成国家永久保护的重要化石产地,然后申请地质公园。
(科技日报贵州瓮安4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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