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挂证”、医疗机构乱收费、欺诈骗保……近年来,医疗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近期,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密集开展行动,打击骗保、“挂证”等乱象。
资料图 中新社发 韦亮 摄
多部门出手严打骗保、“挂证”等行为
近期,包括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多个部门密集部署工作,旨在对以往出现的医疗乱象“下狠手”,骗保、乱收费、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都是打击重点。
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就下发了《通知》,要求2019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依照要求,各省份要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
此后,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又针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医托”等乱象出手。
本月,国家药监局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整治过程中,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随后,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依照《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
根据该《方案》,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均在打击之列。
另外,专项整治行动还将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
地方陆续建立“黑名单”制度
一方面,各部门近期动作频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出台举措,整顿医疗乱象,特别是针对骗保行为。
例如,山东近期明确表态,将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018年出台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基础上,加快出台全省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山西、广东、黑龙江等地均提出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山西自2019年起,将重点推进打击非法行医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使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针对欺诈骗保问题,广东此前也提出,将采取措施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这其中就包括建立医保基金欺诈骗保“黑名单”。
在重庆,今年也将持续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医疗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欺诈骗保”“欺诈医疗”、“搭车售货”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安排,重庆全市将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此外,各级医疗机构要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及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
资料图:一名女子在医保政策咨询台前咨询。 王思哲 摄
专项行动见成效:各地追回巨额医保资金
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和地方层面的举措已见到成效,特别是在打击骗保行为上,已形成高压态势。
正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所说——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2018年9月起,国家医保局就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各地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20万家,查处违约违规违法机构6.63万家,其中解除医保协议1284家、行政处罚1618家、移交司法机关127家。
此外,截至2018年末,共追回医保资金超10亿元。
在地方层面,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黑龙江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拒付或追回医保基金1186万余元,同时建立起举报投诉、警示告诫等工作机制。
山东全省截至2019年2月15日追回医保基金2564.7万元。截至2019年2月底,云南已有2000余家医药机构因欺诈骗保被查处,追回医保基金8800多万元。(记者 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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