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王琳琳)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从7月起,“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启动,时间为期1年,至2021年6月。该活动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
“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要求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梳理此前各类审计、督察、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发现的经济管理、经济行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经济管理短板弱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活动特别对公立医疗机构加强价格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重点要求。其中,价格管理方面要求:严禁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问题;严禁超范围使用药品和耗材、无指征入院或过度诊疗等问题;严格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严禁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性服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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