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彭韵佳)为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以“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为目标,意见明确各地学习三明坚持人民至上、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由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意见提出,各地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增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
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面,意见明确要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力争2022年底前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每个省份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要超过500个。
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提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所占的比例。到2025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此外,意见提出各省份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措施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方和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等要结合实际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对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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