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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秸秆禁烧行动 禁烧不力将被约谈

文章来源: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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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5 06:50:03

  3月14日,记者从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重污染天气大范围发生,逐步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吉林省决定自2017年3月15日-5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吉林省全省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力争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市、县、乡建三级监管体系

  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村(屯)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

  各地市、县、乡三级要在总结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组织好2017年的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各地要突出重点部位,全力抓好城市和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的禁烧工作。突出重点时段,在发生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全员动员、加密巡查,实行严防严控,确保行动目标的实现。

  “日报告”制度

  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各地将组织力量,加大关键时段、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和密度,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

  秸秆焚烧严重地区将予以曝光

  据了解,各地将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检查禁烧措施的落实情况。

  另外,记者获悉,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环保部遥感卫星巡查监测火点信息和现场巡查情况,对秸秆焚烧火点集中的县(市、区)下达预警函,对工作进展缓慢、禁烧措施不力的县(市、区)下达督办函,通知当地政府督促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存在未安排人员现场巡查、重点禁烧区域无专人值守、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等情况,造成大气污染等情况的,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约谈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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