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曾是腐败的重灾区,吕梁则曾是山西的腐败重灾区。
4月27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山西省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明珠严重违纪违法,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郑明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这则“双开”消息,与很多落马官员不同,没有提到移送司法机关。因为,对他的“双开”在庭审之后。
2016年10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案。长安街知事APP发现,这位退了二线的副局级干部,竟然是三大部级老虎的直接行贿人。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0年,被告人郑明珠为了在职务提拔、煤矿事故从轻追责、纪检部门专项整治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中共吕梁市委原书记聂春玉,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金道铭,中共吕梁市委原副书记白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3.66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04年至2010年间,郑的职务依次是交口县长、交口县委书记,2013年才升任副局。2014年,聂春玉落马后没几天,郑就被有关部门带走了。
不难发现,郑送出百万,为了提拔的岗位是副局。但事实上,吕梁当地人都知道,他希望一直主政煤炭大县交口,以至于为了煤矿事故从轻追责送钱。
2004年5月18日,吕梁市交口县蔡家沟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3万多元。
2005年,山西省通报了查处情况,交口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明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并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然而,就在2006年,郑竟然出任了交口县委书记。这一年聂春玉由吕梁市长转任市委书记,白云接任市长,金道铭调往山西任省纪委书记。
与郑明珠一同受处分的张中生,大家一定不陌生。山西省委原书记王儒林曾介绍说:某位副市长贪腐已经查实6.44亿,比山西倒数9个贫困县一年的财政收入总和还要多。此人就是张中生。
吕梁51%土地下面都有煤,掌握实权的这一部分官员,就是矿主所行贿的对象。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曾披露,聂春玉在吕梁期间大肆卖官鬻爵,由他开始,形成了一条上行下效的腐败产业链——
煤炭老板要拿到煤矿,且能够正常生产开采,需要关照。老板们自然就会围猎当地县委书记、县长。这些官员拿着钱,继续买官,同时与老板的关系更加紧密,提供更大的庇护。
郑明珠案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他在给聂春玉、金道铭、白云送钱的同时,自己在企业项目申报、生产经营、煤矿资源整合、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了700多万,相比送出去的,还有“富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郑案开庭后,对郑“双开”,正是依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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