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6月20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检察机关20日发布,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克成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现已向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克成在担任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四平市委书记,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视窗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