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6月24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兼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王艺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艺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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